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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信息公开透明 提升干部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6年1月4日来源: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 作者: 点击:

今年以来,漳县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任用监督意见》等干部政策法规为契机,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一是公开内容提高透明度。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各项政策法规文件的公开,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省、市、县委各项文件制度,以文件转发、网络刊载、公示栏宣传等方式,随时进行公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的提名推荐、考察结果、投票表决、任前公示、离任审计等信息在一定范围内适时进行公开,确保干部选用工作透明化。

二是公开渠道提高满意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使广大干部群众能及时、准确了解干部选用工作情况。采取召开情况报告会、组织工作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通过县电视台、县党建网、政府信息网、组工信息等,公布干部工作公示、公告,发布干部工作有关新闻、通讯和经验等信息。

三是公开程序提高公信度。根据干部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提出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方案,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渠道等。对需要公示公开的常规性信息,由县委组织部部长或分管部长审核后,按照干部工作程序及时公开;对重要信息报县委领导审批同意后公开。信息公开后,对干部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和意见,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收集、汇报、核实和答复等受理工作。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县委领导汇报,及时进行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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