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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三个强化”促进编制职数规范使用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6日来源:中共漳县委员会组织部 作者:曹超群 点击:

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牢固树立“编制是法”的意识,在干部配备中准确把握政策界线,有效促进干部配备的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夯实工作基础。邀请县委编办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及前期征求意见、工作程序等方面内容,分类对干部工作业务人员进行了专题辅导,有效提高业务人员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和业务工作水平。积极推进领导班子职数空缺配备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化、常态化,分乡镇、党委及政府工作部门、事业单位等不同类别,建立了三定方案和职数、编制使用情况台账,并坚持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准确掌握领导职数配备情况和职数使用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坚守编制底线。将不准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作为选拔任用工作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执行领导职数编制卡制度,在动议调整干部时实行“三查三看”,即查机构规格、看是否为科级建制;查编制职数、看是否出现空缺;查提名人选身份、看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编制空缺的情况下,再启动任用程序推荐拟任用人选。不断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动工作,坚持按编调配原则,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时,坚持在核定的编制、职数(岗位)限额内进行,坚决杜绝超编制进人。

三是强化沟通配合,规范编制使用。不断加强县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纪检等部门的协调关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事,共同把好机构编制进人关。坚持在执行纪律上从严,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严格遵循程序,干部调整前,事先掌握和分析研判单位的领导职数情况,超职数提拔的干部一律不研究,超职数配备的调整方案一律不通过,切实加强领导职数的监督和管理。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按照预审办法的要求,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县委干部调整批次、数量、职数情况,防止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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