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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三强化”学习贯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4日来源:中共漳县委员会组织部 作者:马亚军 点击:

漳县以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为契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严监管体系,推动选人用人工作科学规范。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提高政治站位。重点抓好三个层面学习宣传,在党委(党组)层面,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纳入中心组必学内容,确保主要领导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领导干部层面,结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管理“1+5”制度体系等培训班,集中组织110名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条例》和《办法》,促使领导干部熟悉和带头遵守《条例》和《办法》,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和严格执行。在党员干部层面,深入基层对《条例》和《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营造全面学习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干部对《条例》和《办法》的知晓率,并不断提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

二是强化贯彻执行,压实工作责任。压实党委(党组)提名推荐干部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充分履行选拔任用干部职责,切实发挥把关作用,规范选拔提名推荐程序,按照“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秩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的要求,重点规范党委(党组)提名推荐、个别谈话和会议推荐规则,对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保客观公正。压实考察组了解干部责任。制定了《漳县干部考察组遵守工作纪律保证承诺书》,通过深入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行、工作实际、专业素养、作风、廉政情况,深入分析、比较择优,真正把干部考察考准考实。压实常委会讨论决定责任。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提前深入征求意见,让集体讨论更高效、更科学地进行,真正把那些干净担当、群众公认、能力突出的好干部选拔出来。

三是强化政治监督,树立正确导向。全程纪实,明确责任。大力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到结尾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立干部日常监督信息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数据监督管理模式,通过建立“违规违法信息库”“社会关系信息库”“负面清单信息库”,有效提升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方式和信息质量,目前已积累收集相关信息180多条。进一步强化干部任职监督管理,注重了解群众口碑,强化社会监督,重点了解选拔任用对象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群众口碑等情况,对认可度低,干部群众意见大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切实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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