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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突出“四关”把严干部任前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4年3月6日来源: 作者: 点击:

近年来,漳县从干部任职源头抓起,将廉政教育始终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突出测评、审查、廉政考试、任前谈话“四关”,加大对拟任职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促使拟任职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突出廉政测评关。在年终考核和干部推荐考察环节中纪检干部全程参与,深入了解询问廉洁意识和各单位做法,进一步明确对干部德、能、勤、绩、廉以及群众公认度等方面考察的同时,突出对干部廉政情况的测评和了解,详细考察干部群众对推荐干部廉政方面的评价和反映,并记录在案,对廉政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一票否决”,确保把一心谋事、干净干事的干部推荐上来。

突出廉政审查关。在提交部务会、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将拟提拔任用干部呈报纪委、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征求相关意见进行廉政审查,认定是否有群众信访举报和违法违纪行为。与新任职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对其财产收入、子女就业、奖金红利等情况进行报告,严格把好入口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突出廉政考试关。在干部任职前,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对拟任职干部集中进行任前廉政考试,测试干部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应知应会的党纪政纪和廉政法规等基本知识。廉政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或暂缓其任职。通过考试,促使拟任职干部知法守法,常修廉政之德,强化廉政意识。

突出廉政谈话关。在干部任职前,坚持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联合对拟任职干部进行集中任前谈话,首先由拟任职干部对个人在近几年中执行党纪政纪规定、廉洁自律的情况,如实向组织陈述。其次对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最后结合工作职务特点,就任职后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规定提出要求,提醒他们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清醒任职、清正履职、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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